会员权利与义务

商会实行会员制,根据章程,重庆国际商会会员享有如下权益:

一、一般会员单位

(一)行使重庆国际商会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免费获取国际经济贸易、投资、法律等领域的商务信息和咨询。

(三)免费参加商会举办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国际贸易准则、管理理论与实务、政策法规等各类培训班。

(四)优惠优先参加商会主办的各种论坛、经贸洽谈会等活动;优先参加商会组织的政府经贸代表团组、国内经贸考察、交流推介活动等。

(五)优先参加商会组织的境内外展览会,优先获得展览策划、布展、设计等服务,优先为符合条件的会员企业申请政府相关参展补贴。

(六)对有意开拓国际市场的会员企业,优先协助其办理境外邀请及相关的商务活动安排,为其国际化经营提供便利。

(七)优先享受风险防范和纠纷解决的法律顾问、仲裁调解、国际欠款追收、海损理算、专利商标代理等法律服务;优先办理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ATA单证册(暂准通关单证册)、涉外商事文件的领事认证等涉外商事单证和文件。

(八)对重庆国际商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进行监督。

 

二、理事单位

(一)享受一般会员单位所有权益。

(二)在商会重大问题和决策上有提议权和表决权。

(三)根据理事单位业务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咨询和服务。

 

三、常务理事单位

(一)享受理事单位所有权益。

(二)优先参加有市领导、政府部门领导及知名专家学者出席的联谊会、午餐会、论坛、研讨会等高端活动。

(三)商会将积极协助常务理事单位与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商协会组织等进行沟通协调,解决经营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四、副会长单位

(一)享受常务理事单位所有权益。

(二)作为商会领导人,代表商会参加社会活动或主持商会的活动;以副会长身份接待国内外代表团组,出席各类重大活动。

(三)免费在商会举办的境内外展览会上宣传推介企业和产品。

(四)免费获得个性化的风险防范及纠纷解决方案。

(五)代表本行业与政府领导、有关机构以及国内外同行进行沟通和交流,反映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