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对华不锈钢焊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披露
2026年6月10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对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焊管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披露,若取消现行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倾销以及该倾销对欧亚经济联盟相关产业造成的损害将再度发生,建议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为管壁厚度0.4~6毫米,横截面为圆形、方形或矩形的耐腐蚀不锈钢焊管,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7306 40 200 9、7306 40 800 1、7306 40 800 8和7306 61 100 9项下的产品。2019年12月,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焊管启动反倾销调查,后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佛山广上不锈钢有限公司税率为14.62%,广东双兴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其他生产商税率均为17.28%。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3月13日。2025年11月,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后将该案反倾销措施的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1月12日(含)。
二、美国作出玻璃纤维门板双反终裁
2026年6月1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门板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倾销幅度为41.82%—147.85%(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41.79%—147.82%)。同时,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门板作出反补贴终裁,裁定:大连开普斯顿建材有限公司的补贴税率为 66.22%;江西凡达建材有限公司的补贴税率为 58.50%;河北夏洛特建材有限公司、上海悦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振石集团华美新材料有限公司等的补贴税率均为 186.46%;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补贴税率为60.64%。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3925.20.0010项下产品。2025年4月1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门板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三、美国作出厢式半挂车及其组件反倾销初裁
2026年6月1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厢式半挂车及其组件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中国出口商/生产商的倾销幅度为130.86%(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130.76%)。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6年8月25日对进口自中国的厢式半挂车及其组件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8716.39.0040项下产品。2026年1月,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加拿大、中国和墨西哥的厢式半挂车及其组件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6年5月,由于申请方撤回了对进口自加拿大涉案产品的反补贴申请,美国商务部终止了对加拿大涉案产品的反补贴调查。2026年6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墨西哥的厢式半挂车及其组件作出反补贴初裁。
四、巴西对尼龙长丝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6年6月9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发布2026年第908号决议,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生产商/出口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的尼龙长丝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该公司及其关联生产商/出口商均征收2192.48美元/吨的反倾销税,其关联生产商/出口商如下:江西集好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义乌市鼎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但出于公共利益考虑,该措施暂停实施。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5402.31.11、5402.31.19和5402.45.20。2024年12月,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公告,应巴西国内行业协会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生产商/出口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的尼龙长丝发起反倾销调查,后决定征收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税额为1973.23美元/吨,其关联企业江西集好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义乌市鼎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也均为1973.23美元/吨。2025年12月,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发布决议,鉴于国内公共利益的原因,决定自决议发布之日起取消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生产商/出口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尼龙长丝的临时反倾销税。
五、欧亚经济联盟发布对华机动车弹簧片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披露
2026年6月11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对原产于中国的机动车弹簧片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披露,若取消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倾销以及该倾销对欧亚经济联盟造成的损害将再度发生,建议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维持14.11%不变。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732010。2019年9月,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机动车弹簧片启动反倾销调查,后正式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14.11%,有效期至2026年3月20日。2025年11月,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后将该案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1月17日(含)。
六、韩国对华镀锌冷轧钢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2026年6月12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公告,决定自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10月11日对原产于中国的镀锌冷轧钢征收为期四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其中,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税率为22.34%、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税率为26.28%、永通兴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香港税率为33.67%、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税率为25.75%。涉案产品为厚度小于4.75毫米,涂镀锌、锌铝或锌铝锰的铁、碳钢及其他合金钢的冷轧板材和卷材,包括瓦楞产品和涂漆、涂清漆及涂塑产品,但不包括电镀锌涂覆产品及退火处理制成的合金镀锌产品。2025年11月,韩国对原产于中国的镀锌冷轧钢启动反倾销调查。2026年4月,韩国贸易委员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建议韩国企划财政部对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七、印度尼西亚对进口蒸发器作出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终裁
2026年6月11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6年6月8日,印尼对进口蒸发器作出保障措施第二次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决定终止调查,不再继续对涉案产品实施保障措施。涉案产品包括滚焊技术蒸发器和翅片式蒸发器,用于冰箱、冷冻机等制冷设备,涉及印尼税号ex.8418.99.10项下的产品。2019年6月,印尼对进口蒸发器启动保障措施调查,后对该案作出肯定性裁决,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此后,印尼进行了一次日落复审并作出肯定性裁决,于2023年9月5日延长了征税期限。2026年4月6日,印尼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
(以上信息来自国外官网、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等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