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合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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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合规指南

发布人: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6/02/25  【字体:

作为由联合国制定并持续更新的国际化学品管理框架,《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又称“紫皮书”)自2003年发布以来,已在全球广泛落地。

世界各国和地区均在结合自身法规体系的基础上,积极推进GHS的本地化实施——无论是在亚太、欧洲、美洲,还是中东与非洲,GHS已成为化学品分类、标签和安全数据单(SDS)管理的核心依据。

一、欧盟:已实施GHS

欧盟在联合国GHS的基础上,结合REACH法规的实施进程,于2009年1月20日正式发布《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assification,Labelling and Packaging Regulation),简称CLP法规。

该法规已分阶段全面实施:

  • 化学物质:自2010年12月1日起强制适用;

  • 混合物:自2015年6月1日起全面执行。

(一)欧盟CLP分类更新

2023年3月31日,欧盟正式发布CLP法规附件I的修订内容,首次引入内分泌干扰物(EDCs)以及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迁移性物质(PMT/vPvM)等新危害类别。

该修订案于2023年4月20日正式生效,并设置了明确的过渡期:

  • 新投放市场的化学物质:自2025年5月1日起,须按新分类要求进行标签和SDS更新;此前已投放市场的化学物质,宽限期至2026年11月1日。

  • 新投放市场的混合物:自2026年5月1日起适用新规;已上市混合物可延后至2028年5月1日完成合规调整。

(二)欧盟SDS编制法规修订

与此同时,欧盟对SDS的编制要求也已全面更新:修订后的法规(EU)2020/878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强制实施,全面取代此前的(EU)2015/830。

新版法规进一步细化了SDS各章节的技术规范,尤其强化了对以下信息披露义务:

  • 纳米材料;

  • 内分泌干扰物;

  • 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物质(PBT/vPvB)等高关注化学物质。

对企业SDS的准确性、完整性与合规时效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欧盟CLP法规适用范围

1、27个欧盟成员国

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

2、3个欧洲经济区(EEA)

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

二、英国:已实施GHS

英国正式脱欧后,在延续欧盟原有化学品法规框架的基础上,对相关制度进行了本土化调整。

(一)英国GB CLP法规

自2021年1月1日起,大不列颠(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市场上投放的化学品,其分类、标签和包装由Retained CLP Regulation(EU)No 1272/2008 as amended for Great Britain(简称:GB CLP)管辖;而北爱尔兰则继续适用欧盟CLP法规。

在GB CLP体系下,健康与安全执行局(HSE)作为主管机构,承接了原由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在CLP框架下承担的部分职能,负责分类协调、通报管理及执法监督等工作。

(二)英国SDS编制要求

根据UK REACH第31条的强制规定,凡在大不列颠市场投放的以下物质或混合物,必须随附SDS:

  • 危险化学品;

  • 含有高度关注物质(SVHC)浓度超过0.1%的产品;

  • 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PBT)或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vPvB)特性的物质或混合物。

自2021年1月1日起,英国SDS的编写需遵循REACH Regulation(EC)No 1907/2006及其适用于英国的修订版本,特别是其附件II(Annex II)中关于SDS格式与内容的技术要求。

(三)GB统一分类清单

此外,HSE还发布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英国强制性统一分类清单(Harmonised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for GB),作用等同于欧盟CLP下的“统一分类”,并定期更新。

凡列入该清单的物质,在投放大不列颠市场时,必须采用HSE规定的统一分类和标签。

三、塞尔维亚:已实施GHS

2010年6月29日,塞尔维亚正式通过国家立法实施联合国GHS,并于同年9月10日在《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公报》上公布。

根据塞尔维亚《化学品法》,环境保护部要求所有投放市场的化学品必须依据其危害特性进行分类,并按照GHS要求进行安全标签和包装。

(一)GHS实施细则落地

在具体执行层面,塞尔维亚结合本国化学品管理体系,参照欧盟CLP法规制定了下位法规——《关于根据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对化学品及特定产品进行分类、包装、标签和广告的规则手册》,为GHS落地提供了操作依据。

(二)SDS编制新要求

2024年2月14日,塞尔维亚进一步在《官方公报》第11号中发布《安全数据表内容规则手册》,明确了SDS的最新编制要求,标志着其化学品合规体系持续与国际标准接轨。

四、土耳其:已实施GHS

自2013年起,土耳其逐步构建以联合国GHS与欧盟CLP法规为蓝本的化学品管理体系。

(一)分类管理:SEA法规全面接轨CLP

2013年12月11日,土耳其环境和城市化部(MoEU)发布第28848号条例——《有害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简称:SEA法规),取代了2008年生效的第27092号条例。该法规基本采纳欧盟CLP法规要求,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二)SDS规范:本地化与专家认证并重

2014年12月13日,MoEU发布第29204号条例——《有害物质和混合物编制和分发安全数据表的规定》,引入欧盟法规(EU No 453/2010)关于SDS的核心要求,并同步实施。

此后,随着2017年6月23日《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KKDIK,第30105号条例)的出台,土耳其建立了更完整的化学品监管框架。

自2023年12月31日起,KKDIK正式取代第29204号条例,其附件2对SDS 16个部分的内容与技术细节作出明确规定,并强化以下本地化合规要求:

  • SDS必须使用土耳其语编写;

  • 必须由经认证的专业人员编写或审核;

  • SDS中需明确列明编写专家的姓名、联系方式、证书编号及有效期。

这一系列法规演进不仅体现了土耳其化学品管理体系与欧盟标准的持续接轨,也凸显了其对SDS质量控制与责任可追溯性的高度重视。

五、瑞士:已实施GHS

自2015年起,瑞士以联合国GHS和欧盟CLP法规为重要参考,通过《化学品条例》(ChemO,RS 813.11)构建了兼具国际协调性与本土监管特色的化学品管理体系。

(一)分类管理:ChemO全面实施GHS

2015年7月1日起,瑞士正式实施ChemO重大修订版,使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及包装要求与欧盟CLP法规基本保持一致,同时保留若干本土化规定,例如针对新物质投放市场的通报义务及特定产品监管要求。

瑞士主管机构依据联合国GHS及欧盟CLP法规的更新动态,对ChemO进行适时修订。目前最新有效版本为AS 2025 506,由瑞士联邦公共卫生办公室(FOPH)于2025年7月31日以德语、法语和意大利语三种语言公布。

(二)SDS规范:对标欧盟,强调本地合规标注

瑞士SDS编制必须严格遵循ChemO附录2所列规定,该规定在技术细节上与欧盟REACH法规附件II((EU)2020/878)保持高度一致。

但ChemO要求瑞士SDS的第1、7、8、13和15部分必须明确注明符合瑞士相关法规的具体条款,以体现对本国监管要求的遵守。

六、俄罗斯:已实施GHS

俄罗斯及欧亚经济联盟(EAEU)的GHS实施经历了从国家立法到区域统一法规的演进过程。

(一)GHS实施:从国家法规迈向欧亚统一监管

2016年10月7日,俄罗斯联邦发布第1019号令——《化学品安全技术法规》,首次引入联合国GHS,并原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随后,为推动区域监管一致性,欧亚经济委员会(EEC)于2017年3月3日通过《化学品安全技术法规》(TR EAEU 041/2017),并于2021年6月2日正式生效。该法规适用于EAEU全部成员国,全面取代俄罗斯第1019号令,标志着GHS在联盟范围内实现统一实施。

欧亚经济联盟(EAEU)成员国:

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亚美尼亚、吉尔吉斯斯坦

(二)SDS与标签标准更新:全面采纳GHS第7修订版

为支撑法规落地,配套技术标准同步升级。2022年7月19日,独联体协调和信息中心(CIS Center)发布三项新标:

  • GOST 30333-2022《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通用要求》

  • GOST 32419-2022《化学危害分类的通用要求》

  • GOST 31340-2022《化学品警示标签的通用要求》

新标准全面采纳联合国GHS第7修订版,取代了此前基于第4修订版制定的2013版系列标准,在SDS结构、危害分类逻辑及标签要素等方面进一步与国际最新实践接轨。

七、美国:已实施GHS

2012年,美国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发布《危害沟通标准》(Hazard Communication Standard,HCS-2012),该标准基于联合国GHS第3修订版编制,自2015年6月1日起,所有企业必须为危险化学品提供符合要求的标签和SDS。

(一)HCS最新修订动态

2021年2月16日,OSHA发布拟议规则,正式启动对HCS的修订,旨在与联合国GHS第7修订版保持一致,并同步采纳第8修订版中的部分条款(如新增的气溶胶分类标准等)。

这一修订最终于2024年5月20日在《联邦公报》正式发布,并定于2024年7月19日生效。更新要点包括:

  • 危害分类标准的调整;

  • 标签要素的细化;

  • SDS内容要求的优化;

  • 保密商业信息(CBI)中浓度范围披露规则的明确。

  • 为便于企业合规,OSHA设定了分阶段缓冲期:

  • 新投放市场的化学物质:须在2026年1月19日前完成标签和SDS更新;

新投放市场的混合物:合规截止日期为2027年7月19日。

在此期间,企业还需同步开展员工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充分理解新版标签和SDS信息。

来源:瑞欧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