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仲委西南分会示范仲裁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海仲委西南分会受案范围:
● 租船合同、多式联运合同或者提单、运单等运输单证所涉及的海上货物运输、水上货物运输、旅客运输争议;
● 船舶,其他水上移动式装置的买卖、建造、修理、租赁、融资、拖带、碰撞、救助、打捞,或集装箱的买卖、建造、租赁、融资等业务所发生的争议;
● 海上保险,共同海损及船舶保赔业务所发生的争议;
● 船上物料及燃油供应、担保争议、船舶代理、船员劳务、港口作业所发生的争议;
● 货运代理,无船承运,公路,铁路,航空运输,集装箱的运输,拼箱和拆箱,快递,仓储,加工,配送,仓储分拨,物流信息管理,运输工具,搬运装卸工具,仓储设施,物流中心,配送中心的建造,买卖或租赁,物流方案设计与咨询,与物流有关的保险,与物流有关的侵权争议,以及其他与物流有关的争议;
● 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环境污染所发生的争议;
● 渔业生产,捕捞等所有发生的争议;
● 双方当事人协议仲裁的其他争议。
海仲委西南分会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聚贤广场8号力帆中心1号楼15层
电话:86-23-86871307 传真:86-23-86871190
网址:www.cietac-sw.org